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的“养老金”。今日,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(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)常英副主任做客“网络在线问政”,表示物业主管部门在保证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,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维修资金用于定期组合存款、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等,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。
保修期过后可使用维修资金
问政中,有网友表示,房屋只有过了保修期才能使用用维修基金,那么,怎么知道过没过保修期?
常英解释,在正常使用条件下,建设工程的较低保修期限为:基础设施工程、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,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;屋面防水工程、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、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,为5年;供热与供冷系统,为2个采暖期、供冷期;电气管线、给排水管道、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,为2年。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。建设工程的保修期,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。
五种情况下维修资金可紧急使用
针对网友反映的使用门槛过高,程序较为繁琐等问题,常英副主任解释,发生五种紧急情况可以启用应急程序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。例如,电梯故障经有关部门确定危及人身安全的;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、屋顶渗漏等严重影响房屋使用和安全的;排水管道堵塞、漏水影响正常使用的;消防设施损坏,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;危及房屋使用安全、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其他紧急情况。
应急使用程序较一般使用程序简单许多,仅需经过以下几步,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;经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实;到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办理备案;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通知银行划拨资金。根据规定,申请人提交备案申请后,区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将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,进行现场勘查,以确定是否属于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。
相关部门确保维修资金不贬值
问政中,有网友提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面临较大的贬值压力,如何解决?
常英介绍,根据《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九规定,物业主管部门在保证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,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维修资金用于定期组合存款、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等,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。
对于网友希望了解的维修金的使用率,常英解释,青岛市自2012年3月1日起开始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,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、改造。目前,由于交存的维修资金绝大多数属于新建商品房屋,仍处于保修期内,其维修责任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,保修期之后才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维修资金。